关于2025年第2次博士后年度考核绩效申请的通知

  

根据《博士后管理办法》(穗地化所人字〔2025〕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第2次博士后年度考核绩效申请的相关工作。

一、申请条件

1.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前,按以上文件执行薪酬满1年。

2. 博士后在站期间有以下成果之一,可申请发放年度考核绩效:

(1)发表1篇国际SCI论文(含接收);

(2)获批1项发明专利;

(3)主持1项科研项目(不包括国资计划A、B档,特别研究助理和引才类项目)。

国资计划A、B和A+薪酬档博士后在项目执行期内申请年度考核绩效的论文必须为GIG-Index②档及以上,其中1篇NI②及以上论文或1项发达国家国际发明专利可等同于2项上述成果;其他薪酬档博士后1篇NI③及以上论文或1项发达国家国际发明专利可等同于2项上述成果。用于申请调薪和年度考核绩效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论文和专利要求博士后本人为第一作者,我所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要求博士后本人为项目负责人,我所为第一主持单位。

3. 按时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二、材料提交

满足上述条件的博士后请在11月21日前,将电子版《博士后薪酬确认表》(附件1)、《成果汇总表》(附件2)和成果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论文提供首页)发送至邮箱xuting@gig.ac.cn,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综合楼409室。逾期不再接受相关申请。

三、其他

1. 在站期间调整过薪酬的博士后在提交之前需向人事教育处确认年度考核绩效金额。

2. 已用于申请年度考核绩效的成果不能重复申请。

3. 联系人:许婷;联系电话:020-85291716。

人事教育处

2025年1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