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副记、纪委书记

  李海滨,1968年9月出生。汉族,山西阳泉人,中共党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0年毕业于华东工学院(南京理工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1993年和1997年分别在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获得化学工程硕士和有机化工博士学位。1997年至2021年2月在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工作,历任实验室主任、生物质能研究中心主任;2010年任所长助理,2013年兼任科技处长;2015年起任副所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中科院可再生能源重点实验室主任,广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2021年2月任中科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从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环境工程领域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主要专业方向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及污染控制方面的研究开发。已发表专著2本,论文100余篇,授权专利2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排名第四),广东省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排名第三、第四)。2016年获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