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2017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通知

  

 

  中国科学院2017年度国际伙伴计划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请根据附件申报指南,在816前通过ARP系统上报,无需纸质件。(每个单位限报2项。如申报项目较多,所内将进行筛选。因此请务必在816日前上报,否则将失去参加所内评选的资格。) 

  申报事宜摘要如下,完整内容见附件申报指南。 

  一、定位 

  以“种子”基金的形式与境外一流科研机构、国际组织(含港澳台地区)围绕具体科学问题开展以我为主的实质性科技合作研究,催生重大科技成果。 

  二、支持重点 

  围绕我院“三个面向、四个率先”整体要求,配合我院年度国际合作重点工作,优先支持以下项目申请: 

  1、围绕高层共识、战略论坛和前沿研讨会成果,推进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和大学开展科技合作(见附件1);  

  2、依托我院境外科教机构平台、国际人才计划资助的科学家,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研究。 

  3、围绕我院“十三五”规划部署的重点突破、培育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的研发需求,与国际一流科研机构开展的国际合作研究(后续随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发布)。 

  三、资助力度 

  项目资助期3年,总资助额度100万元左右,每年支持30项左右。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合作方之间已有明确的合作意向,且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和一定的合作成果。 

    

  附件12017年度对外合作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科技处外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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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